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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设机构


>发布时间:2017-02-07 14:17 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 www.365488.com 字号:[ ]

  市规划局设6个职能科室和4个派出机构。

(一)职能科室。

1.办公室。负责文电、会务、应急值班、机要、档案、督查等机关运转工作;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、新闻发布、安全、保密、建议提案办理、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;负责局机关财务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,指导直属单位财务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、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教育培训工作;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,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;负责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,为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(引智)促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。

2.用地规划科。负责威海市市域城乡统筹规划、城市总体规划、近期建设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、审核和报批工作;负责城乡发展战略规划研究;负责有关村镇规划方面的政策研究;指导、监督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;参与规划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城乡发展战略、城乡建设近期目标及年度计划的制定;指导各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、修订工作;负责协调、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。

3.建设工程管理科(挂行政审批科牌子)。负责协调、指导规划区内的规划实施与管理工作;负责协调、指导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。牵头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;负责行政许可、备案、年检事项的受理、办理及行政许可服务窗口的建设和运行管理;依法核发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》、《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及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》。

4.法规监察科。负责起草有关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;负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宣传、教育和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;负责规划管理方面的信访、听证、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等工作;负责规划审批后监督检查;负责协调、指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;负责牵头组织规划遥感督察图斑核查有关工作;负责违法建设对规划实施影响程度的认定工作;协调、配合查处规划违法案件。

5.城市规划技术研究室。负责规划区内城市设计、城市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、审核和报批工作;负责规划设计的技术把关,组织拟订规划管理技术规范,解决城乡规划方面的技术疑难问题;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的有关工作;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。

6.市政管线管理科。负责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;负责规划区内道路管线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和报批;负责城市雕塑的有关管理工作;负责协调临时管线和其他建筑物、构筑物等工程的走向和布局。

(二)派出机构。

1.市规划局环翠分局。正科级规格,负责对环翠区区域范围实施规划管理。

2.市规划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。正科级规格,负责对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范围实施规划管理。

3.市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。正科级规格,负责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范围实施规划管理。

    4.市规划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。正科级规格,负责对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范围实施规划管理。


   办公地址: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95号     联系方式:5232785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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